11月起,出廠、進口的電器電子產品都需要有“綠色身份”,你準備好了嗎?
『導 讀:根據《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令第32號)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了《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實施安排》(以下簡稱《實施安排》),現予以公告。2019年11月1日后出廠、進口的列入《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達標管理目錄(第一批)》的產品,應滿足《實施安排》要求。』

為貫徹落實《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令第32號),加強對《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達標管理目錄》(以下簡稱《達標管理目錄》)的管理,從源頭上限制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使用,減少產品廢棄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增加綠色產品供給,促進綠色消費,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就納入《達標管理目錄》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活動提出以下實施安排。
《實施安排》指出,一是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包括國家統一推行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自愿性認證和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供方符合性聲明兩種方式。二是納入《達標管理目錄》的電器電子產品的供方應選擇國推自愿性認證或自我聲明方式,完成對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的合格評定。三是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市場監管總局建設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公共服務平臺,實現數據共享。
監督管理方面,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法律和各自的職能職責對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活動及結果進行監督管理,并適時公布監督檢查結果。對國推自愿性認證、自我聲明活動中出現的違規行為,應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并將涉企行政處罰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公共服務平臺依法向社會公示。
相關人士提示,自我聲明的信息作為市場監管重要的依據和抓手,所有不符合結果將與信用監管結合起來,“一次失信,處處受罰,整個信用聯動”。
面對兩部委此番最嚴管制公告,企業急需有效手段控制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含量,降低內控風險,免受責罰。華唯作為一家專注于RoHS管控領域多年的公司對此早有應對,率先推出業內首款專業級RoHS檢測儀器—Ux-2100Plus,該機型融入了多項人工智能技術,將傳統繁冗的手動操作全部自動化,極大降低操作難度并提升分析效率。系統自動設定合理測試時間,完全解決由于進樣速度不夠及選擇困難帶來的問題。同時,開發式工作曲線穩定,Ag標準樣和多元素校準,可進行智能化自動糾偏差,有效避免儀器因老化帶來的檢測誤差,提高測試精度與可信度。Ux-2100Plus檢測指標參數對等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的合格范圍,完全滿足電子電氣產品中限用物質篩選需求,達到國家標準GB/T33352-2016中規定的專業級指標。